承运契约条款
严禁承运违禁品以及任何侵权物品等,违者一律送官究治,有关户口也会被即时终止。发运人或阁下和本公司作为承运人须确认以下各项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阁下自支付运费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约之条款。
一、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和承诺
1.发运人或阁下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够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契约的物品。本公司即承运人对下列物品拒绝承运
1)易燃、易腐烂或具毒性、爆炸性、杀伤性、腐蚀性及放射性之危险品;
2)毒品或吸毒之相关器具;
3)防害风化之图书、照片、雕塑品或器具;
4)侵犯商标、著作权或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5)货币(任何国籍的珠宝货币纸币/硬币)、增值税发票、其他税票或有价证券(可转让证券,空白或背书银行支票,汇票或旅行支票、债券,证书、邮票、股票)、金银财宝(金银锭、未开卷的金银锭、铂金和其他贵重金属、贵重和半宝石)、古董、艺术品、贵重金属;
6)非正品/仿单的货品;(如客人所寄的非正品或仿单的货品,不论货品寄失与否,本公司一律不会作出赔偿;
7)受到香港海关进口管制及澳门海关的禁运物品
8)不符合目的地国家进出口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货物
9)需要冷藏的货物,易腐物品
10)球茎,灰尘、氰化物
11)需医师证明的医药品
12)枪支
13)酒类
14)烟草
15)牲畜
16)植物
2.发运人或阁下承诺本公司有权放弃或拒绝接收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名称及价植,以及国家法律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或阁下愿意承担同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3.发运人或阁下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相关的存仓、退运和转运的费用。
4.如因阁下的货物内溢出、渗出或漏出任何液体或固体,又或者因为货物包装不当或货物本身等等种种因素,而引致其他货物的污染或损毁,本公司有权追究发运人或阁下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本公司对货到付款之货物一律拒收。
6.本仓库仅接收及处理一个运单号一个包装货物(包括店铺多件货品)如卖家提供一个运单号码,但发出两件或以上的包装货件,仓库将拒收货件或签收后,如果有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货物经仓库签收后,如需退回或转寄国内其他地方,需收取RM10/件手续费,运费另算,运费按当天客服报价为准。
8.如货物未能送达相关机场中心中转地址,所产生的提货费由客户承担。
9.本仓库不签收任何以到付方式的货物
10.本仓库绝不签收任何以平邮方式寄出的,没有查收或追踪证明的货物。
发生以下情况导致任何遗失、漏寄或运输收费变更,本司恕不负责:
一:
卖家发出一个运单号码,但包装内有两位或以上客户的货物,而导致有客户未能认领其他货物。
***客户需自行联络卖家,确保卖家发货时的运单号码只有单一客户的货物。***
二:
客户购买二件或以上的货物,卖家仅向客户提供了一个运单号码,但实际卖家将客户的货物分两个或以上的运单号码发出,而导致客户未能认领其他货物。
***客户需自行联络卖家,取得相应单号认领货物。***
三:
如卖家提供错误运单号,而导致正确运单单号过了30天免存仓期而被收存仓费。
***客户有责任联络卖家,取得正确运单号码以作认领。及存仓费与卖家作出商议。***
A.
由于输入货物资料需要时间,建议客户于货物到达仓库后一个工作日才登入系统认领货
物。
B.
客户必须在货物寄到仓库当日起计算30天内,登入系统认领及选择快递或海运服务,否则第31日起开始每日每个运单号码的货物将收取RM5/件的存仓费。***
C.
货物必须在到达仓库50天内寄出,否则一律当作废件论,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拥有者不得议异。***
D.
合并组成但超过一个月之内未付款或未安排寄出之订单,订单将会自动取消,而该订单之货件则作放弃论。***
E.
所有首重或续重不到1公斤(KG),将以1公斤(KG)计算。
1)
货物总重量是0.99公斤(KG),订单上会以1公斤(KG)计费。***
2)货物总重量是3.01公斤(KG),订单上会以4公斤(KG)计费。***
F.单一货物尺寸限制:长+宽+高不得超过110cm;,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马来西亚),新加坡单件不得超过25公斤,如超出限制公司将保留权利加收费用处理。
G.重量计算单位以公斤(KG),准确度为0.01公斤(KG)
H.订单一经打包确认(不论处于审核或已确认状况),恕不提供取消提单,订单内增加货物或更改转用其他物流服务,公司保留权利加收费用处理。
I.
若目的地运输公司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休息的缘故,仓库公众假期均暂停发货或派送货物,如有任何改动以本公司公布为准。
J.
所有货物我们会以实际重量跟体积重量作比较,以较重者去计算运费。体积重量是一种反映密度的计算方式
空运体积重量(KG)
= 长度L(M)*宽度W(M)*高度H(M)/6000
海运体积重量(KG)
= 长度L(M)*宽度W(M)*高度H(M)/1000000
海运小包体积重量(KG
) = 长度L(M)*宽度W(M)*高度H(M)/6000
关于货物失件处理及保险细节
尊敬的客户:由于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需经过海关、航空/货船运输、目的地中转派送等环节,会存在海关查货扣货退货等、目的地派送人员的素质不高等,可能导致货物缺失的情况出现。为保障相互利益,现我司对货物在寄送途中出现丢件少货等问题的处理通告如下:
一)建议客户对于高价值高丢失风险货物在出货前自行购买保险,手机、相机、平板电脑以及易碎品等请自行包装妥当,如丢失或损坏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如货物在转运途中丢失,少货的。经我司查实后,最迟30工作日内,参照货物运费的2倍理赔(按丢失所占比例理赔),每票不超过80美元,如货物在出口前丢失的运费可以退回;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丢失的则运费即不予退回。
三)如遇海关查货导致货件丢失的将参照货物实际重量赔偿(按丢失部分货物运费的2倍;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马币。
四)保障范围仅包括仓库到目的地指定地址/自取点。(不包括国内寄送至仓库)
五)如客户虚报瞒报货物信息,或敏感货充普货,若出现丢件、少件情况的,我司一律不退运费不予赔偿处理。如运单无申报价值的,以客户当天提供的货物资料为准,按丢失货物重量运费赔偿。(如果货物品名繁多,可以随货提供一份清单以备我司留底)。
六)凡是在自取点取货的必须于取货当时提出申请,签收并离开提货点范围内则视为已收取清单上所有货物,事后提出任何申请均一概不会接受。
七)务请提醒收件人需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再签收,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收错、少收等问题建议当场拒签或跟派件员反映做好签名记录并务必在收货物的当日起24小时以内向我司提出,并提供相关的包装图片和重量记录等证据;超过时限不能申诉。
八)如非上述状况,请电邮申请至相关人员,本公司经审查后决定是否需要作出赔偿,单票赔偿上限为50MYR.
九)任何索赔必须于签收后24小时内通知相关人员,以电邮形式发送以下资料至本公司相关人员申报。
1)签收单
2)购物证明截图
3)客户联络电话
4)网站登入帐户名称
5)寄送至指定地址,需提交有关住址证明
6)签收时的外包装照片(需有清晰单号)
7)货物称重照片
十)逾时申报本公司将视为已按规定完成运送而不再受理。
十一)到港后失件找到货物后,我司会安排重新寄送,已找到件不在赔偿范围,将不予以赔
偿。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所有赔偿金额一律转账到网站账户,其他贴不接受退款转账。
破损处理
1、客户有义务与卖家具有良好的沟通,以确保所承运物品务有足够持久性承托,坚韧度强及厚度充实的内及外包装或容器,以名于运送期间因包装不当而破损或导致货件遗失;其包装应备有充足和合适的保护材料和箱子或外包装应与货物的保护材料、缓冲材料及内容物为一体;如有多个内容物时,内容物与外包装内壁之间不应有因摩擦、碰撞、挤压或晃动而发出声音。凡易碎品类运送途中发生货件损坏,本公司不作任何赔偿。
2、如托运之货物为陶瓷、玻璃制品、特殊工艺品等易碎品或容易摺曲之货品,客人有义务确保以下:
良好的外包装:确保运送物品适当地包装于一个具有足够持久性和强度的包装容器,以保护它于运送期间免受损伤,如使用较坚韧的箱子及其外箱再以木架钉上,以确保可承受一定的压力。
良好的内包装:确保包装内部周围配备防震材料加垫,而每件易碎品须单独使用厚度充裕的泡沫或汽泡纸等防震材料进行包装
内外包装必须备有足够持久性承托、坚韧度强及厚度充裕保护材料。
警告标签:确保在外包装四周显眼处巾上须小心处理的易碎品、易碎品、小心轻放等警示标签。如属容易受弯曲而损毁之货品,应加以请勿摺曲等的警示标签。
***凡易碎品类运送途中发生货件损坏,本公司将不作任何赔偿。***
3、如非上述状况,请电邮申请至相关人员,本公司经审查后决定是否需要作出赔偿,单票赔偿上限为50MYR.
4、任何索赔必须于签收后24小时内通知相关人员,以电邮形式发送以下资料至本公司相关人员申报。
1)签收单
2)购物证明截图
3)客户联络电话
4)网站登入帐户名称
5)寄送至指定地址,需提交有关住址证明
6)签收时的外包装照片(需有清晰单号)
5、逾时申报本公司将视为已按规定完成运送而不再受理。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所有赔偿金额一律转账到网站账户,其他贴不接受退款转账。
有关客户收货地址
物流公司不会于星期日或公众假期派送货物。
为保障客户,物流公司仅会依照订单上的地址送货。
订单确认后不能更改地址。
如果客户提供其他非收货本人的工作或住宅地址,若派送货物时出现任何问题,本公司一概不会负责。
派送的指定地址为住宅区,需要楼下交收,派送员会电话联系收件人。
派送地址为工商业区,暂不提供派送前联络安排。
如有需要派送前联络,客户可于填写送货地址时,在送货地址最后位置加上注明。
客户要求派送地址运送服务,在确认订单时输入非目的地地址,该订单的货物将会被
安排运到仓库,而且缴纳的运费将不作退款安排。
为保持派送服务素质之稳定性,本司将会按个别派送商之货件流量及派送状况,启动配额机制。如选择的派送商配额已配满,客户须选择其他派送商或其他提货方式。
不派送地区(离岛或山区地区,目的地国家不同,无派送区域不同请联系客户服务部)
海运物流司机只派送到底楼,不送上楼。商场/大厦只派送到Loading bay,不送上楼。
免责条款:
本公司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台风、火灾、水灾、重大交通事故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或阁下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对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他非主体性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对于海关或类似机构扣押发货人的货物而造成的任何处罚或损失或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发货人特此赔偿本公司的任何此类罚款,损失或损害。
发货人负责货物的包装,由于发货人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或损坏,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发货人或阁下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不全和电话号码错误等,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目的地,而造成运送延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发货人或阁下所委托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危险品。造成损坏或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如政府相关部分追究责任发货人及收货人应承担本公司损失及法律责任。
由于发货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如因货物本身包装不妥善,没有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或对特殊性物质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应向本公司标明,其破损及所产生的责任由发运人或收货人自行负责。
为确保客户权益,除应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的要求对承运物品进行检查或本公司定期的随机抽样调查外,
本公司对国内物流为客户签收货件时,不会替客户拆开货件包装进行物品数量查核或品质检验。本公司对于物品数量、物品包含性质及其特性所造成之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如因清关延误或被海关未收充公的货品,本公司不会退回运费,亦不承担其相关损失。
关于充值条规
充值条规
-银行户口充值最少RM100
-BILLPLZ 充值最少RM300,并扣手续费RM3/次